权利外观保护理论及其在我国民法典中的设计 被引量:7
The Protection Theory of Rights Appearance and Its Design in the Future Civil Code
中文题名:权利外观保护理论及其在我国民法典中的设计
作者:刘保玉 郭栋
第一作者:刘保玉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年份:2012
卷号:30
期号:5
起止页码:61-69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权利外观;外观事实;善意;一般条款;举证责任;
摘要:权利外观保护理论产生于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转向过程中。现代民法应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来对待,其构成中的共性因素包括事实上之外观、善意、实施交易法律行为,而"本人与因"只宜作为具体规则设计时可酌情考量的个性因素。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在总则部分规定权利外观保护的一般条款,建议表述为:"第三人合理信赖权利外观而与非真实权利人为法律行为时,其依据该法律行为所取得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条款适用中应遵循穷尽原则,并关注其配套机制的构建和运用。
分类号:DF52[分则]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