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官批民调及其对现行委托调解的启示 被引量:13
Government-Approved Civil Mediation in the Qing Dynasty and Its Enlightenment with Regard to Current Court-entrusted Mediation
中文题名:论清代官批民调及其对现行委托调解的启示
第一作者:田平安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2
卷号:34
期号:4
起止页码:39-51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民事调解;第三领域;官批民调;委托调解;
摘要:清代民事调解有一种半官半民的特殊形式,即官批民调。其表现类型多样,具有固定流程,是清代社会治理结构、司法体制特点等多种因素作用的产物。黄宗智先生将清代这种半官半民的中间地带称之为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现行委托调解也具有半官半民的性质,与官批民调同属“第三领域”的民事调解,但二者在产生动因及内容构造上存在明显差异。不过,就适用范围界定和调解人甄选而言,官批民调能为委托调解提供有益启示。
分类号:DF092[中国]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