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列宁司法监督思想论纲
作者:王建国
第一作者:王建国
机构:[1]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年份:2012
卷号:45
期号:4
起止页码:36-40
中文期刊名: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列宁;社会主义;司法权;司法监督;
摘要:司法监督是为了保证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司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只有对司法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保证司法权的正确行使和实现司法公正。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开创者,列宁十分重视对司法机关司法活动的领导和监督,在领导苏俄社会主义司法建设的过程中,创立了颇具社会主义特色的司法监督理论学说和制度。在列宁的司法监督思想体系中,既包括来自于司法机关外部的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也包括司法体系之内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的相互监督。列宁的司法监督思想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司法监督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具有经典的理论本源意义和重要的现实价值。
分类号:D905[社会主义国家的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