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体系下南极生物勘探的法律规制研究 被引量:4
A Study on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Antarctic Bioprospecting under the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Law
中文题名:国际法体系下南极生物勘探的法律规制研究
第一作者:刘惠荣
机构:[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年份:2012
期号:4
起止页码:9-14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南极生物勘探;生物遗传资源;“区域”制度;公海自由原则;
摘要:南极生物遗传资源具有极大的经济和应用价值,各国积极开展南极生物勘探活动和激烈的资源争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南极遗传资源的法律属性、利用与保护等问题上持有不同的政治立场,并展开了激烈的国际争论。国际上并无专门的关于南极生物勘探及其遗传资源的法律文件,现有的国际法律制度对此均有所涉及,但在适用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所以南极生物勘探及其遗传资源相关问题的解决不是一个国际文件就可解决的复杂问题,因此须扩展适用区域制度和公海自由原则,发挥联合国的宏观作用,扩展全球公共利益的范围,广泛应用人类共同遗产原则,并在国际法和南极条约体系的协调和融合下寻求解决的方法。
分类号:D993.5[海洋法]
收录: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