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调整对象主流学说的重新审视 被引量:2
Reviewing the Mainstream Theories on the Adjusting Object of the Civil Law of PRC
中文题名:我国民法调整对象主流学说的重新审视
作者:孙莹
第一作者:孙莹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60-67
中文期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法调整对象;私法;历史合理性;
摘要:"平等说"和"商品关系说"是我国民法调整对象的主流学说,二者都是继受前苏联民法调整对象学说的结果。我国的"商品关系说"遵循了前苏联法的逻辑,即从价值规律出发来阐述民法存在的必要性和当事人的平等。"平等说"与"商品关系说"具有内在一致性。在否定民法是私法的历史条件下采纳这两种学说,是民法学界为在实质上为民法赢得地位,又能不至于引起思想大动荡的一种智慧之举。"商品关系说"固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片面性,但是,从历史合理性和人的需求角度来评价该学说,学术批评才可能具有"客观性"和"历史性"。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507366);乌利希期刊指南;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