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船舶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对策
Defects of the Legal System in Preventing Vessel-source Ocean Pollution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文题名:我国海洋船舶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对策
第一作者:刘思聪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2
卷号:14
期号:5
起止页码:1-6
中文期刊名: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海洋环境;海洋船舶污染;公海油污事故;海上执法;船舶损害赔偿基金;
摘要:伴随我国经济和航运事业的快速发展,船舶营运造成了我国海洋环境的严重破坏,但我国防治船舶海洋污染法律制度的建设却严重滞后,存在着缺少专门性基本法、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不同海域未能进行有效区分、海上执法力度弱等缺陷,我们应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从海洋船舶污染防治的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及规章的配套完善、赔偿基金制度的健全等方面完善我国海洋船舶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