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及其认定 被引量:1
On the Subjectivity of Dangerous Driving Crimes and its Identification
中文题名:论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及其认定
作者:李瑞生
第一作者:李瑞生
机构:[1]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32-37
中文期刊名:新疆财经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故意;过失;严格责任;但书;危险驾驶罪;
摘要:无论从刑事立法、客观情况、社会相当性,还是从危险驾驶罪的性质上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不能说是纯粹的故意或过失。危险驾驶罪是一种严格责任的犯罪,不苛求是故意还是过失。醉驾不适用但书规定,追逐竞驶适用但书规定。醉驾标准应科学化,应该根据行为人主观恶性、行为的危险性、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来判断追逐竞驶的情节恶劣。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