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冒名处分”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之保护——兼与王利明教授、傅鼎生教授商榷 被引量:13
On the Rights Protection of the Bona Fide Third Party in the Case of "False Impersonation Disposition"
中文题名:不动产“冒名处分”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之保护——兼与王利明教授、傅鼎生教授商榷
作者:郭明龙
第一作者:郭明龙
机构:[1]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年份:2012
卷号:25
期号:5
起止页码:722-727
中文期刊名: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不动产善意取得;“冒名处分”;无权处分;表见代理;
摘要:实践中发生有人冒名房屋产权人出售或抵押房屋给第三人并已完成登记的案例,该"冒名处分"并不属于善意取得中的"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发生的前提系不动产登记簿错误,"冒名处分"情形下并未发生登记簿错误,善意第三人并非对登记簿内容产生信赖,所以不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但"冒名处分"情形中的善意第三人权益仍可能得到保护,这事关交易安全,通过类推适用表见代理制度可以实现对善意第三人权益之保护。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