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关联民事诉讼的合理规制 被引量:1
An Analysis of Reasonable Regulation of Interrelated Civil Litigation
中文题名:论关联民事诉讼的合理规制
第一作者:王德新
机构:[1]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200070
年份:2012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71-75
中文期刊名:苏州教育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关联诉讼;民事诉讼;合理规制;
摘要:随着民事、商事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化,当事人利用关联诉讼进行恶意诉讼、欺诈诉讼的现象呈蔓延趋势。受前苏联诉讼理论的影响,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判决效力绝对化的观念,导致法院在处理关联诉讼时面临困境。司法解释对于前诉判决认定的事实在后诉中仅简单地以免证事实来处理,为不诚信当事人制造关联诉讼提供了可乘之机。确立判决效力的相对性观念,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原则上仅约束案件当事人,其对后诉法院的拘束力也应当仅限于前后诉当事人相同的情形,可以为法院处理关联诉讼提供合理的裁量空间。规范判决书的书写,明确判决理由部分对于事实的认定,限制不当扩大认定事实的范围,严格民事诉讼中的程序制裁措施,都有利于规制不当的关联诉讼。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