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试析"恶意欠薪"入罪与劳动维权的法律适用
作者:刘正全 侯超
第一作者:刘正全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90;[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山东青岛266590
年份:2012
期号:3
起止页码:128-129
中文期刊名: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恶意欠薪;司法定性;劳动维权;法律适用;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中将"恶意欠薪"入刑,《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也赋予了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对"欠薪"之行为主体进行处罚的权力,以维护用工关系的和谐稳定。由于刑法中对于"恶意欠薪"入罪设计的门槛过高,而且将"主观恶意"这一关键证据交由行政部门掌握,这直接导致司法定性既不符合刑法歉抑性原则,还会造成行政部门因考虑自身利益而对用人单位是否"恶意"随意定性,劳动维权很难实现,导致司法不公。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