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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的根本是精神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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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法治的根本是精神

作者:于德江 王利民

第一作者:于德江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116026

年份:2012

期号:5

起止页码:92-98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辑刊

中文关键词:法治;道德;人性;精神;

摘要: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是法治理念和信仰即法的精神。社会主义法的精神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社会主义法的精神教育纳入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中去。法的精神的基础,是一定的道德意识,道德是法律发挥作用的真正强制,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教育,就是强化这种道德的作用。法的精神,一方面体现于法律之中,好的法律应当是道德的和人性的法律;另一方面法的精神是一种法治的精神,即实践的法的理念和信仰。国家不仅要制定体现法的精神的法律,而且更要以法的精神的培养作为社会法治建设的基石。中国的法学研究与法律教育都应当以此为目的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变革。

分类号:D902[法制与民主]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8278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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