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原则作为习惯国际法之证明方法 被引量:4
Reflections on the Method to the Customary Law Nature of the Principle of Non-intervention
中文题名:不干涉原则作为习惯国际法之证明方法
作者:陈一峰
第一作者:陈一峰
机构:[1]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期号:5
起止页码:153-163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不干涉;国际法原则;习惯国际法;国家实践;
摘要:不干涉是公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却也是在国际实践中经常遭到违反和破坏的国际法原则。原则和实践的冲突,导致在论证不干涉原则的习惯国际法性质问题上,传统的习惯法证明方法具有不完备性。国际法学界近些年来提出了习惯国际法证明的新方法。结合国际法院的司法实践,可以认为不干涉原则是具有宪政性质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其证明方法有一定的特殊性。就定性而言,不干涉原则的习惯法性质主要是从主权平等这个国际社会的结构性原则中衍生出来的。国家实践的效果在于定量,通过考察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来发现有关不干涉原则所支持的具体规则及其内容。在不干涉原则问题上,国家实践的认定不仅要考虑干涉行为,同时也要考虑被干涉国的反应,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正义。
分类号:D815[国际问题]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