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预期违约法律问题探讨--兼评统一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规定
作者:李茂年
第一作者:李茂年
机构:厦门大学法律系
年份:2000
期号:2
起止页码:5-8
中文期刊名:福建法学
中文关键词:合同法;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明示预期违约;
摘要:<正>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又译为先期违约,源于英美法。该理论对世界许多国家的合同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已参加的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及新颁布并于1999年10月1日实施的《合同法》均在不同程度上对之予以采纳。本文拟对预期违约理论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的规定作出评析。一、预期违约的概念、特征及形态违约从时间上可分为两种类型:实际违约与预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