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天然孳息的归属 被引量:2
On the Ownership of Natural Fruits In The Sale of Title Retention
中文题名:论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天然孳息的归属
第一作者:张海鹏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2
期号:5
起止页码:67-69
中文期刊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所有权保留;天然孳息;交付主义;
摘要:关于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天然孳息的归属,《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存在冲突。从解释论出发,我国的所有权保留应被定性为"契约的附停止条件",我国的天然孳息归属规则采用的是"结合主义"。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天然孳息的归属仍应采"交付主义",《合同法》第163条于理有据、规定合理,仍可适用。当涉及第三人时,孳息的归属则需要具体讨论。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