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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律文书与物权变动的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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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对法律文书与物权变动的关系分析

作者:袁世华 信春雨

第一作者:袁世华

机构:[1]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口570228

年份:2012

期号:28

起止页码:114-116

中文期刊名:学理论

中文关键词:法律文书;形成力;物权变动;物权效力受限性;

摘要:非法律行为与法律行为一样能导致物权发生变动。非法律行为主要指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继承以及事实行为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初看与物权的变动有相对较远的距离,细分析两者之间却存在交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特定的法律文书是引致物权变动的原因之一,由特定法律文书引致变动的物权的效力在形式上需完成一定程序方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物权。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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