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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改革及其宪法地位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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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法院改革及其宪法地位变迁

作者:杨小敏

第一作者:杨小敏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34

期号:6

起止页码:48-50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法院改革;宪法价值;地位变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权;市场经济;反革命罪;依法治国;

摘要:随着1993年市场经济的确立,1999年反革命罪的修改、统一战线的扩大和依法治国的确立,以及2004年人权的人宪,八二宪法的价值目标已然转变为通过制约公权力来保障人权。这决定了转型时期的法院改革应符合这一宪法价值。尽管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院无权对人大立法指手画脚,但是,它依然在改革实践中努力寻求对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从而保障人权。进而,这些也影响到了法院自身的宪法地位。

分类号:D926.2[法院]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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