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优先受偿原则在中间性保险领域的修正——来自于美国的经验启示 被引量:1
The Revision of the Made Whole Doctrine in the Neutral Insurance Field-The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中文题名:被保险人优先受偿原则在中间性保险领域的修正——来自于美国的经验启示
作者:黄丽娟
第一作者:黄丽娟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12
卷号:32
期号:6
起止页码:98-104
中文期刊名: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优先受偿原则;中间性保险;法定代位权;约定代位权;
摘要:认为中国既有的保险代位权制度长期固守被保险人优先受偿原则,而随着中间性保险业务的拓展,这一原则由于无法适应保险合同当事人的需求而面临着全面受阻的局面;通过对美国的相应实验及经验进行阐述和分析,指出中国有必要针对中间性保险合同分配补偿不能之风险的特质来对这一原则进行适度的修正,赋予当事人改变被保险人优先受偿原则的权利,从而适应中间性保险业务的发展需求。
分类号:D912.284[金融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