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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补记空白支票的定罪问题    

On the Conviction of Suppling Blank Cheque Illeg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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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非法补记空白支票的定罪问题

作者:赖华子 胡东平

第一作者:赖华子

机构:[1]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年份:2012

卷号:43

期号:6

起止页码:76-80

中文期刊名: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空白支票;非法补记;盗窃罪;票据诈骗罪;

摘要:非法补记空白支票包括对未经交付的空白支票补记以及违反授权补记,非法补记空白支票的行为成立犯罪。对未经交付的空白支票补记主要包括盗窃空白支票非法补记和拾得空白支票非法补记两种情形。前者应当以盗窃罪论;后者应当以票据诈骗罪论。违反授权补记包括无票据权利的代填人非法补记和拥有票据权利的代填人非法补记两种情形。前者应当根据牵连犯处罚原则,以票据诈骗罪论;后者则应当以诈骗罪论。

分类号:D922.287[证券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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