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当代中国乡村司法的功能与现状
作者:陈柏峰
第一作者:陈柏峰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年份:2012
期号:11
起止页码:45-53
中文期刊名:学习与探索
中文关键词:当代中国乡村司法;乡村干部的准司法;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机制;
摘要:从广义上理解,乡村司法应当包括农村基层法庭的司法和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和其他站所的准司法以及乡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准司法。中国乡村司法具有独特的功能,它糅合了基层司法职能和部分行政职能,还兼具纠纷解决职能与法律服务职能。从农村社会的"结构混乱"状况、纠纷解决充斥着"力"的因素、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弱化等现实来看,当前中国乡村有着很高的司法需求。各种司法或准司法机构在乡村司法体系中虽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组织体系和治权不断弱化、缺乏解纷的制度性动力、脱离实际的程序化倾向、过于强调社会稳定等等。对此,需要从民族国家建构的政治角度和满足秩序需求的法治角度对乡村司法机制加以完善。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