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思想之名学框架略诠——从孔子的正名主义到申韩的刑名之论 被引量:1
Tentative Interpretation of “Mingxue” by Legalist Theories in Pre- Qin Dynasty——from Confucius Name Rectification to Legalists' Name of Penalty represented by Shen -buhai and Han -feizi
中文题名:先秦法思想之名学框架略诠——从孔子的正名主义到申韩的刑名之论
作者:马腾
第一作者:马腾
机构:[1]中山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2
卷号:6
期号:6
起止页码:150-156
中文期刊名:北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儒家;法家;正名主义;刑名论;
摘要:在先秦名辩思潮中,名实之论乃是诸学之媒介,常为诸子论政的形式性架构。儒家的正名主义发其端绪,法家的刑名之论曲备其详,典型代表了名辩思潮的政治化、实用化路径。儒法之名论,勾勒出从“秩序”价值到“赏刑”手段的名论脉络,且阐发了法律的“圣人制礼(或立禁)”的法起源论与“定纷止争”的法功能论,搭建出中国古代法思想的基本框架。儒、法皆“贵名之正”,无意于申说法制之“名”对社会之“实”的反映,而贵乎法制之“名”对社会之“实”的统制。故而,儒法之名论不单显现了轴心时代关于法律学说共通的逻辑言说,更揭示了毫无二致的“法自君出”之本质精神。
分类号:DF08[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