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告知后同意规则的法律构造
作者:黄芬
第一作者:黄芬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2
卷号:10
期号:6
起止页码:59-64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医疗行为;告知;同意;
摘要:在具有侵袭性的医疗行为中,医师负有告知义务,以患者得以了解的语言,告知病人病情、治疗方案、各方案可能的的风险,以及不治疗的后果等。告知义务的履行应采取理性患者的标准。告知义务也有例外。医师违反告知后同意义务并非直接侵害了患者的健康权,而是侵害了患者的自我决定权或自我决定法益,它将可能进一步引起对患者健康权的侵害,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分类号:D923.3[债权]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