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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后同意规则的法律构造     被引量:2

Informed Consent Doct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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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告知后同意规则的法律构造

作者:黄芬

第一作者:黄芬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12

卷号:10

期号:6

起止页码:59-64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医疗行为;告知;同意;

摘要:在具有侵袭性的医疗行为中,医师负有告知义务,以患者得以了解的语言,告知病人病情、治疗方案、各方案可能的的风险,以及不治疗的后果等。告知义务的履行应采取理性患者的标准。告知义务也有例外。医师违反告知后同意义务并非直接侵害了患者的健康权,而是侵害了患者的自我决定权或自我决定法益,它将可能进一步引起对患者健康权的侵害,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分类号:D923.3[债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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