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船舶抵押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刘安宁
第一作者:刘安宁
机构:[1]辽宁师范大学,大连116029
年份:2012
期号:6
起止页码:52-55
中文期刊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船舶抵押合同;内容;书面形式;
摘要:有的国家规定船舶抵押合同生效,船舶抵押权即可有效设立。而在有的国家,船舶抵押合同仅仅是双方的合意,并不产生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法律后果。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除基本内容以外,船舶抵押合同还应规定抵押船舶的保险、登记、转让、再抵押以及营运管理等内容。在我国,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船舶抵押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无法创设船舶抵押权.、
分类号:DF961.9[海商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