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背景下的检察机关职能研究——以修正后的刑诉法为视角
A Research into the Functions of Procuratorial Organ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ommunity Correc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Amended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中文题名:社区矫正背景下的检察机关职能研究——以修正后的刑诉法为视角
作者:柳洁
第一作者:柳洁
机构:[1]梧州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系,广西梧州543002
年份:2012
卷号:22
期号:5
起止页码:49-53
中文期刊名:梧州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社区矫正;检察机关;监督职能;
摘要:自引入“社区矫正”这一概念以来,我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开展了8年多,其中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修正后的刑诉法虽对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对象等进行了规制,但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仍存在诸多“盲区”,从而导致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缺乏完备的法定依据;监督对象不明;检察机关内外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等一系列问题。为此,有必要在现行社区矫正语境下,对我国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进行相关研究,探索完善社区矫正中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具体途径,以保障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及社会公平正义。
分类号:D921.14[国家机构组织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