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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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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因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

作者:程啸

第一作者:程啸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77-88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文书;物权变动;登记;交付;确认判决;形成判决;给付判决;

摘要:法律文书直接导致的物权变动是非基于法律行为之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交付为生效要件,法律文书一生效,物权变动之效力即发生。我国《物权法》第28条借鉴比较法上之立法例,对法律文书直接导致的物权变动做了颇具特色的规定。该规定有助于清晰物权关系,维护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公权力不正当地干预私法关系,损害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也应对该条中法律文书之范围严加限制,仅限于具有形成效力之法律文书。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8294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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