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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公民“个人”     被引量:3

Respect Citizen as Individ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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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尊重公民“个人”

作者:胡弘弘

第一作者:胡弘弘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13

卷号:28

期号:1

起止页码:21-28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宪法价值;个人;人权;人民;

摘要:"个人"是宪法关系中的重要主体,享有一定的宪法权利并承担着一定的宪法义务。尊重公民"个人"的主体地位、独立人格、自由精神是宪法价值中的应有之义。个人是人权的基本要素,是人权的立足点、人权保护的归属以及人权保障的目的。个人获得尊重,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意志利益和个人意志利益的一致性。个人广泛参与,才能为人民积聚正当性力量。重新认识"个人"的价值,是实现民主、人权、人民主权、法治、权力制约原则的结合点。从各种途径光大"个人"的精神,可以使我们的国家、集体因为个体之被发现而变得更为融洽和谐,宪法会真正成为公民个体发自内心尊崇的规范。

分类号:D91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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