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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益诉讼主体之界定——兼论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之扩张     被引量:38

On the Proper Party in Public Interest Lit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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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公益诉讼主体之界定——兼论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之扩张

作者:齐树洁

第一作者:齐树洁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年份:2013

卷号:28

期号:1

起止页码:78-86

中文期刊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适格;诉讼信托;

摘要: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是对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和制度的重大突破。新民事诉讼法确认非实体利害关系人具有作为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但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这有可能增大公益诉讼实际运作的难度。因此,明确公益诉讼启动主体就成为构建并运行该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诉讼信托的确立是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之扩张的适当出路之一。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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