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著作权法“个人使用”的价值考察
第一作者:李杨
机构:[1]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63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171-174
中文期刊名:湖北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法;个人使用;公共领域;表达自由;私域自治;
摘要:我国著作权法将“个人使用”视为法定免责情形的合理使用行为。伴随数字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使用是否依然合理”乃至“著作权法是否还需要个人使用”等问题成为著作权法极具争议的课题。个人使用推动信息在社会文化交往与互动中产生“涟漪”效应,在著作权生态关系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公共”价值.同时在个人表达自由和私域自治等两个层面还具有重要的“个人”价值。在对个人使用进行价值考察时。不能脱离著作权生态关系。著作权人和使用者都是著作权关系的主体和参与者。就著作权人实现作品价值而言.应放在与他人及整个社会关系的联系和比较中加以衡量。
分类号:D913.4[民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