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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被引量:7

Discussion On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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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作者:姜素红 闫瑞杰

第一作者:姜素红

机构:[1]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04

年份:2013

卷号:29

期号:1

起止页码:5-8

中文期刊名: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环境信息;信息公开;完善;

摘要: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是民众环境知情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我国于2008年5月开始施行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但是,该法施行数年来,也暴露出了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立法层级较低、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与范围界限不够明确、救济缺乏可行性等。应当尽快确立环境知情权的基本权利地位,提升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相关立法的层级;明确环境信息公开内容范围,细化信息安全界限;拓宽环境信息公布方式;优化环境信息公开的救济程序;完善整体配套制度等。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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