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德国民法典规定一体化消费者概念的意义及借鉴     被引量:15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Integrative Consumer Concept of German Civil Code and its Use for Reference

收藏

中文题名:德国民法典规定一体化消费者概念的意义及借鉴

作者:杨立新 刘召成

第一作者:杨立新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2]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100089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28-36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消费者;经营者;德国法经验;意义;借鉴;

摘要:《德国民法典》在总则中规定消费者一体化的概念,刻意强调保护消费者法的私法属性,刻意强调消费者地位的特殊性,刻意强调消费者与经营者相对应以确定倾斜的消费者保护政策,刻意强调提升消费者法的品性实现再法典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民法应当借制定民法总则的机遇,在民事主体中规定一体化的消费者概念,确定“消费者~经营者”关系与“非消费者一经营者”关系的分类,适用不同的民法规则,补足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实现消费者法归属于民法体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分类号:D516.933[国际政治矛盾与斗争]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