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车辆“车上人员”之第三者身份的转化——兼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5条 被引量:4
On the Cases of "Passenger in Insured Vehicle" Becoming the Third Party —— Comments on Article 5 of Interpretation of Trying Road Traffic Accident Damage Cases (Draft)
中文题名:被保险车辆“车上人员”之第三者身份的转化——兼评《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5条
作者:熊进光
第一作者:熊进光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2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48-54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车上人员;交强险;第三者转化;
摘要:交强险具有公益性,是为交通事故不特定的多数受害人提供保障,除被保险人及本车驾驶人外,任何受害人均有可能转化为第三者。《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突破了交强险条款对被保险人适用交强险保障绝对排除的限制.承认投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第三者。受害人被甩出车外能否转化为第三者还要根据具体的时空特点和近因原则来判断。如果甩出车后并未有其他因素介入,并不具备实现转化的条件.不能仅以损害结果是否发生于车外作为唯一依据。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