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民生的经济法诉求
作者:王博
第一作者:王博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2]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4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92-96
中文期刊名: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民生;经济法;诉求;回应;
摘要:民生作为“人民的生计”直观表达,其本身已成为一种基本的法律价值,是法治应有之义。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产生自国家立法干预自由市场经济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量,是近代法向现代法演进过程的产物,是法律社会化的表征。经济法作为关怀和保护经济行为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各种群体、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基本法律部门,其产生和发展与民生诉求之间存在天然的联系,民生的保障需要经济法理念的发展和经济法制度的支撑,民生对经济法提出诉求指引着经济法部门的发展和完善。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