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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赔礼道歉责任    

An Analysis of the Liability of Ap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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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析赔礼道歉责任

作者:刘正全 玄成英 侯超

第一作者:刘正全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90;[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山东青岛266590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31-34

中文期刊名: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赔礼道歉;法律责任;执行性;

摘要:赔礼道歉责任源于道德责任为其基本前提,在现代社会以法律强制为其救济手段。赔礼道歉责任究竟应进行道德适用还是法律适用,一直争议不断。真诚的赔礼道歉有助于消除纠纷,但其前提必须是道歉人发自内心的情感表达。以法律强制手段进行的赔礼道歉显然无法实现道德层面的反省从而达到平息争议的目的。《民法通则》与《侵权责任法》都把"赔礼道歉"规定为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方式,这是对我国传统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认可和历史文化的继续传承。赔礼道歉责任的道德履行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秩序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以法律手段强制进行的赔礼道歉,其责任方式的承担因缺乏有效的执行性而难以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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