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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权的弃权与失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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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律师辩护权的弃权与失权

作者:郑旭

第一作者:郑旭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3

卷号:31

期号:1

起止页码:154-161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律师帮助权;律师辩护权;弃权;默示放弃;失权;

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律师辩护权弃权与失权的规定,但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某些情况下律师辩护权不得放弃,某些情况下会丧失律师辩护权。律师辩护权在法庭上可以自愿地且明知后果地放弃;对被追诉人频繁更换律师、辱骂殴打律师等拖延诉讼的行为,应当予以继续实施此类行为可能会导致被认为默示弃权的警告,如果被追诉人继续实施,则认为其放弃了律师辩护权。同时,对被追诉人的极端行为,应当由法院作为妨害诉讼的行为予以处罚。

分类号:D926.5[律师制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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