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台湾团体诉讼制度比较研究——以消费者诉讼为中心
作者:陈贤贵
第一作者:陈贤贵
机构:[1]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362021
年份:2012
卷号:32
期号:2
起止页码:13-17
中文期刊名: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团体诉讼;不作为之诉;损害赔偿之诉;公益团体;当事人资格;
摘要:现代社会中,大规模侵权纠纷通常涉及众多受害人或公共利益,如果允许全体受害人提起诉讼,势必造成诉讼迟延和司法资源的浪费;而如果允许受害人个别起诉往往又不符诉讼经济原则。为此,有必要赋予符合一定要件的团体在相关领域的当事人资格,使其享有直接提起侵权之诉或以停止侵害为目的的不作为之诉的救济权利。同时,应对团体诉权的客观范围进行限制,防止诉权的滥用。
分类号:DF71[诉讼制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