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责任实现的构成要件 被引量:2
The Constituent Element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Responsibility
中文题名:论行政责任实现的构成要件
第一作者:刘志坚
机构:[1]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2]兰州大学管理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132-137
中文期刊名: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行政责任;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责任依据;究责事实;实施主体;
摘要:行政责任实现是各项行政法律制度得以有效贯彻执行的根本保障,行政责任能否有效实现关系到正当法律秩序的建构,关系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推进的成效。长期以来,行政责任空化、虚化、弱化、异化的现象极其严重,其实现问题更是不容忽视。学界对行政责任问题的研究一般局限在行政责任的设定、追究上,对行政责任实现的研究甚少。要实现行政责任,必须满足责任依据之预设、究责事实之存在、实施主体之能动等基本要素或前提条件。
分类号:DF31[行政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