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学理上的本证与反证的概念和分类应予废弃
On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of Proof and Disproof in the Law of Evidence
中文题名:证据法学理上的本证与反证的概念和分类应予废弃
作者:宋春龙
第一作者:宋春龙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200050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47-52
中文期刊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证据法学;本证;反证;证明责任;司法证明;
摘要:作为我国证据法上传统的学理分类之一,本证与反证的概念一直存有争议。从证明责任的角度出发对其进行的定义本身存在着逻辑上的多种缺陷,并与司法实践中的现实情况存有较大差异。此种分类忽视了司法证明过程中的证据应用,并未达到其分类的学理价值,不符合法律概念严谨、准确的特点。
分类号:D925.113[民事诉讼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