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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主观方面的刑法分析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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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危险驾驶罪主观方面的刑法分析

作者:刘宪权 周舟

第一作者:刘宪权

机构:[1]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28-36

中文期刊名:东方法学

中文关键词:危险驾驶罪;故意;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危险犯;

摘要:无论是把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类比为英美刑法中的严格责任,还是把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认定为故意,都存在诸多理论上难以解决的问题。把危险驾驶罪认定为过失犯罪,既符合刑法的谦抑精神、我国刑法总论有关过失犯罪的基本规定和传统的罪过理论,也有利于相关法律的适用以及我国刑法体系和法定刑设置的协调,因而更为妥当。从实然抑或应然的角度来看,我国刑法以过失危险犯的立法模式增设危险驾驶罪都具有一定依据。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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