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谦抑性原则在商业秘密刑事审判中的适用
Discussion on the Modesty Principle in the Trial of Business Secrets Crime
中文题名:刍议谦抑性原则在商业秘密刑事审判中的适用
第一作者:阳贤文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4;[2]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广东深圳518172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61-65
中文期刊名:韶关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刑法谦抑性;商业秘密;犯罪构成;量刑情节;
摘要:我国经济发展仍处于从弱至强的过程中,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应持慎重的态度,要保护好商业秘密权利人与竞争者的合法利益。在惩罚商业秘密犯罪行为时,要充分运用刑法谦抑性原理,注重处理好倡导信息自由与自由竞争、激励创新与尊重创造、维护商业诚信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对关系,防止商业秘密刑事处罚演化为一种过分之刑、昂贵之刑、滥用之刑或无效之刑。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