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死亡赔偿金制度的解释论——以《侵权责任法》第16条、第17条为中心 被引量:4
Damages of Wrongful Death in Chinese Tort Law: Concentrating on Art 16&17 in Tort Law of China
中文题名:中国死亡赔偿金制度的解释论——以《侵权责任法》第16条、第17条为中心
作者:周玉辉
第一作者:周玉辉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191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60-65
中文期刊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死亡赔偿金;遗属逸失利益;区域内类型化计算;侵权责任法;
摘要:中国《侵权责任法》确立了侵权死亡赔偿金制度,但因理论积淀不足、立法技术缺陷及立法者有意回避等原因,现行死亡赔偿金制度较为粗略,可操作性不强,争议较大。对《侵权责任法》中的死亡赔偿制度研究不应延续立法论思路,而改弦易辙采行解释论研究。基于中国现行死亡赔偿金项目涵盖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并与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并列,故其赔偿的是死者遗属逸失利益损失,其赔偿标准宜采取"区域内类型化"计算标准。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ProQeust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