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凯尔森对自然法学说批判的再思考——基于阿奎那自然法传统的反驳
作者:杨天江
第一作者:杨天江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13
卷号:19
期号:2
起止页码:152-160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凯尔森;阿奎那;自然法;自然法学说;
摘要:凯尔森在科学的法庭上指控,自然法学说视自然的为公正的,试图从自然事实推导出正义原则,而阿奎那把自然法理解为实践理性原则,未犯“自然主义谬误”;指控它要求一位全能全善的立法者,必然预设宗教前提,而阿奎那把宗教理解为一种特殊的善,并未强加信仰的前提;指控自然法与实在法二元论必然导致实在法极为多余,而阿奎那不仅解释了这种二元论的理由,而且还分析了实在法源于自然法的两种方式;指控自然法学说本质上是保守的意识形态,必然带来不存在或仅仅存在有限抵抗权的教条,而阿奎那指出了反抗暴政和诛杀暴君的可能。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48282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