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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理念与我国土地法制建设     被引量:6

The Concep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and the Land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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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生态文明理念与我国土地法制建设

作者:梅宏

第一作者:梅宏

机构:[1]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年份:2013

卷号:28

期号:2

起止页码:37-45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生态文明理念;土地管理法;土地法制建设;立法目的;资源与生态保护法;

摘要:《土地管理法》作为我国土地法制体系中的基本法,应当全面、准确地体现生态文明理念,明确宣示“保护土地的生态功能”,并明确新的土地用途——“生态用地”,建立生态用地保护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土地生产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能力。生态文明理念指引下的土地法制建设,应当以生态利益的法律保护为核心,通过确立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实施生态系统管理,综合预防和救济生态损害,建立、完善土地利用的调查与规划制度、土地利用的控制制度、土地权利保护制度,构建我国的土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分类号: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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