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涉外代理法律适用困顿
Analysis on the Puzzledom of Law Application of Foreign-related Agency in China
中文题名:试析我国涉外代理法律适用困顿
作者:刘正全 汪福强 彭桐亮
第一作者:刘正全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青岛266590;[2]山东康元律师事务所,山东青岛266300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74-79
中文期刊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代理;法律适用;困顿;
摘要:《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统一了我国法院审理涉外代理案件法律适用的标准。由于我国司法实践匮乏,加之实体法对代理及涉外代理概念界定模糊不清甚至前后矛盾,导致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代理案件适用法律方面出现困顿甚至司法惰怠。为保证涉外代理法律制度有效准确实施,我国有必要借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中有关条款的规定,以出台单行法或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界定涉外代理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以突破因立法缺陷导致的司法困顿。
分类号:D997.3[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