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用语的明确性与概括性——从刑事立法技术的角度切入 被引量:19
The issue of the Definiteness and Generality of Criminal Law Terms:Focusing on the Criminal Legislative Technique
中文题名:论刑法用语的明确性与概括性——从刑事立法技术的角度切入
作者:付立庆
第一作者:付立庆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13
期号:2
起止页码:93-101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明确性;概括性;兜底规定;刑法例外;
摘要:刑法规范既要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保持基本的明确性,又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张力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这就要求其必须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在刑法用语的明确性和概括性之间如何保持平衡,对刑事立法技术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慎重设置兜底式规定,避免绝对确定和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恰当对待刑法规范的例外规定等,有助于在刑事立法上实现上述平衡。与此同时,刑法用语也应该尽量避免粗糙、追求精致。
分类号:DF61[总则]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