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修正:体系建构与制度选择 被引量:8
Revision of the Law of Succession: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and Institutional Choice
中文题名:《继承法》修正:体系建构与制度选择
作者:王歌雅
第一作者:王歌雅
机构:[1]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年份:2013
期号:2
起止页码:77-85
中文期刊名:求是学刊
中文关键词:《继承法》修正;体系建构;制度选择;
摘要:我国现行《继承法》修正,既是民众继承观念变化的要求,也是继承法制科学发展的要求。《继承法》修正,以相关民事制度的完善为基础,以继承机制的和谐统一为归宿,以民众继承愿望的满足为宗旨。继承制度的体系建构,应采总则、遗嘱、法定继承、遗产的处理、附则五章编制;继承制度的立法选择,应关注遗嘱制度、法定继承制度、遗产处理制度的修正与完善,进而实现继承领域的意思自治、权利保障与利益协调。
分类号:D923.5[继承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