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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自认制度之限制性规则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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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民事诉讼自认制度之限制性规则

作者:邱星美 张红娇

第一作者:邱星美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

年份:2013

期号:3

起止页码:57-61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自认制度;民事诉讼;事实陈述;负面作用;诉讼效率;司法权威;适用规则;当事人;

摘要:自认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他方在诉讼上所主张事实的作出的陈述,特别是于己不利的事实陈述,以言词或行为表示承认.从而使该事实主张者的举证负担转由承认者承受的一项证据法制度。自认制度的主旨在于尊重当事人意思以提高诉讼效率,但客观上却有负面作用,即虚假自认的非真实性侵害了司法权威。因此,发展完善自认制度、克服其负面作用,首先须明确其限制性适用规则。笔者特作此文,与学界同仁探讨。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_E2012_2013】;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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