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发回重审案件(民事)审理范围的三重制约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论发回重审案件(民事)审理范围的三重制约

作者:毛兴勤

第一作者:毛兴勤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64

年份:2013

期号:2

起止页码:158-161

中文期刊名:甘肃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发回重审;审理范围;推倒重来;三重制约;

摘要:在发回重审案件审理范围问题上,法条和学界处于"沉默"状态。实践中,法院通常采取"推倒重来"的方式,即将审理范围恢复至原一审开庭时的状态,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不受原一审裁判以及上诉的影响。然而,"推倒重来"的方式不仅与当事人的诉讼处分权矛盾,也与诉讼公平原则和法院职能相悖。为此,设置发回重审案件审理范围的三重制约便显得必要。同时,设置若干例外以及完善法官释明制度又是三重制约的有力保障。

分类号:D91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11】;CSSCI:【CSSCI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