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平衡视角下无权处分行为效力探析
Unauthorized Disposal:Distinguishing Validity or Invalidity of the Contract
中文题名:利益平衡视角下无权处分行为效力探析
作者:李光禄 穆认
第一作者:李光禄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90
年份:2012
卷号:14
期号:5
起止页码:49-56
中文期刊名: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合同;利益衡量;
摘要:无权处分行为是指处分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对标的物实施处分行为,其涉及权利人与无权处分人、权利人与第三人、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间的法律关系。当无权处分行为被追认后,在探讨权利人与第三人间的关系时,必须先明确权利人与无权处分人阋的关系问题,通过隐名代理制度的适用,可以较好地维护第三人的权益。当无权处分行为未被追认时,债权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此时,合同相对人善意,无权处分合同有效;合同相对人恶意。无权处分合同无效。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