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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网络传播技术下影视作品的合理使用    

Reasonable Use of the Film and Television Works under th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of the Digital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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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数字网络传播技术下影视作品的合理使用

作者:王旭玲

第一作者:王旭玲

机构:[1]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兰州730070

年份:2013

期号:1

起止页码:133-137

中文期刊名:甘肃理论学刊

中文关键词:影视作品;数字网络;合理使用;复制权;

摘要:技术是法律制度的催化剂,数字网络传播技术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广的范围内传播影视作品,不仅提高了影视作品及权利人知名度,而且对推进社会文明也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网络强大的复制功能和无地域性使著作权人对其影视作品失去了控制。合理使用制度作为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器受到挑战。本文通过分析数字网络技术对影视作品合理使用的冲击,论证合理使用制度在数字网络时代存在的基础及重构。

分类号:D923.4[知识产权]

收录:CSSCI:【CSSCI_E2012_201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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