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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境法上的对世义务与共进国际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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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国际环境法上的对世义务与共进国际法

作者:孙法柏 于红燕

第一作者:孙法柏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90;[2]青岛市黄岛检察院,山东青岛266000

年份:2013

期号:2

起止页码:126-132

中文期刊名:西部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共进国际法;环境保护;对世义务;共同利益;

摘要:共进国际法强调国际合作共赢以应对国际共同关注事项,有利于全球环境治理。对世义务体现了现代国际法的共进性,强调环境保护是各国义不容辞的责任。两者都以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作为立论的基础,突破传统国际法以国家同意为基础的契约模式,代之以义务性的积极合作模式,是全球环境保护的新理念。国际环境法将以共同但有区别责任为基本原则,以对世义务与共进国际法为理论发展动力,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为保障机构,推进全球环境保护运动的有效开展。

分类号:DF969[国际环境保护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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