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受贿罪法益新论——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切入点
第一作者:李邦友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年份:2013
期号:2
起止页码:274-279
中文期刊名: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受贿罪;信赖说;“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
摘要:受贿罪的法益是理解受贿罪构成要件内容的关键要素。以“廉洁性说”为代表的国内通说缺乏理论充分性和实务妥当性,大陆法系中的“职务行为不可收买性”仅具有形式意义,“公正性说”虽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不宜将“国民的一般信赖”本身作为法益的内容。对此,应当以“侵害职务行为公正性的危险”为基点构建“公正性说”的具体内容,受贿罪的处罚起点是侵害职务行为公正性的危险,危险犯是受贿罪的基本形态。以受贿罪法益的理解为基点,“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应当保留,“允诺说”是目前解释该要件的最具妥适性的观点。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11】;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核心刊;